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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不得新建”理应一律得到落实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3-09-05 14:40:34
 
“一律不得新建”理应一律得到落实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把更多资金用到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
  在一些地方,学校破败不堪,棚户区缺少资金改造,老百姓为看病贵、看病难发愁,政府部门却大手大脚地修建楼堂馆所,办公标准远远超过实际工作需要。简单地说,这是一种资源浪费,没有把有限资源和资金用到刀刃上,用来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往深里说,这种不必要的求大、求豪华,还是一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外在表现。究其根源,是一些领导干部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的缺乏,是非观和荣辱观的颠倒,党纪政纪观念的松弛。
其实,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是政府的办事能力、办事效率,政府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办公条件即使差一点,也无损政府威严,无损政府形象,反而更能拉近政府与百姓的距离。一个政府,是把精力和金钱花在修建豪华办公用房上,还是花在为老百姓真心实意办事、提高服务质量上,体现的是截然不同的执政宗旨、执政理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政治局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到新一届政府“约法三章”,再到此次“两办”通知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无不彰显党中央和国务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坚定决心,无不体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鲜明态度。
  为此,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认真“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切实把“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践行“让人民过好日子,政府过紧日子”的决心和承诺。
  (陈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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