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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做,群众在看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3-05-09 11:28:58

 

你在做,群众在看

■薛建国

  近日,我市出台了《瑞安市党政机关外出学习参观考察活动管理规定》,这是我市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参观考察行为,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又一重要举措(详见本报昨日一版报道)。

  改革开放,一要迎进来,二要走出去。这是发展的需要。走出去,怎么走?瑞安出台的这一规定,可谓是一项新规。

  称其新规,不是出于时间划定,而是新在内容。可以肯定,各个地方对党政机关外出学习参观考察都是作出过规定的,只是这些规定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走出去,是为了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博采众长,学习别人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其做法。国门不开是闭关锁国,不走出去就是坐井观天。走出去方向是对的,可路被走歪了。在一些单位,所谓的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就是干部的一项福利,厅级干部出国安排一年一次,处级干部两年一次,科级干部三年一次。这种借参观学习考察之名的做法,群众看在眼里,气在心上。

  2009年初广州海事法院以考察外国处理海洋油污案件的先进经验为由,由院长带队一行6人前往南非、土耳其、埃及考察,并在阿联酋停留,共花费48万多元,人均花费8万多元。“考察团”最终提交的“考察报告”,被指是抄袭网上资料东拼西凑、毫无价值的虚假报告。在广州各大旅行社,相同线路的豪华游报价一般在2万元左右。因此,该“考察”被认为是一起利用公款出国豪华旅游的典型事例。但这绝不是孤例。

  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原本是一件很“正”的事,现在一提起来,就不得不令人往“歪”处想:“又去搞公款旅游了”,“花纳税人的钱不用心痛”……如此,不单“三公”经费居高难下,而且也败坏了党政机关的形象。

  一项新规的出台,肯定有其特殊的背景。瑞安的目的很明确,坚决制止借学习参观考察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的行为,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规定很重要,但缺少群众监督的规定就很难起到作用。公款旅游得以泛滥的原因就在于此。瑞安新规,有两个厉害点,一是借群众雪亮的眼睛,促使监督效果的最大化。新规规定,必须网上公示外出考察的任务、人员、经费、行程等情况,并在执行外出学习参观考察任务完成后10日内,公布外出任务执行情况、外出费用和外出考察报告。你在做,群众在看,试问还有几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二是变相公款旅游一旦被查实,不仅要追究带队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而且其费用全部由当事人自负。慷国家之慨不用心痛,掏自己的腰包那可得想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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