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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党员干部落实“八个严禁”,严守清明期间纪律红线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2-04-02 10:59:22

清明将至,为充分发挥全市各单位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带头从严从紧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移风易俗工作,做到严守纪律、文明祭扫,瑞安市纪委重申清明期间“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组织、参与宗族式、家族式大规模祭扫活动及家族祠堂聚餐;

2.严禁在墓地、林地、坟头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等违规用火行为;

3.严禁违规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4.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聚会聚餐;

5.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和值班电话不畅通现象;

6.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7.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及其他礼品、电子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

8.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行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加强教育防范,深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严禁”纪律要求。

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督促抓好疫情防控动态排查和整改,严查节日期间违反“四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而不绝、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严肃党纪、匡正风气,确保以最短时间、最小代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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