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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浙江省委第十二轮巡视完成进驻——省委巡视组进驻27个地方、单位,公布举报受理方式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4-02 11:23:27

经省委批准,十四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对杭州市、宁波市、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省政府办公厅党组、省政协机关党组、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办、省文明办、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省跑改办)、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省委老干部局、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浙江中华文化学院)党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省医疗保障局党组、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党组、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省妇女联合会党组、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省红十字会党组、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杭州钱塘新区党工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党工委、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党委开展常规巡视,授权杭州、宁波、温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等7个设区市党委对11所市属高职高专党委进行常规巡视。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建5个巡察指导督导组对11个设区市党委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截至目前,10个省委巡视组、11个授权巡视组全部完成进驻。

  3月29日至4月2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组有关领导同志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在各地各单位召开的巡视工作动员会上,省委各巡视组向被巡视地方、单位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并提出要求,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按照省委有关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各省委巡视组和授权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扣被巡视地方、单位所承担的职能责任,紧盯被巡视地方、单位领导班子,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情况,重点了解做到“两个维护”情况;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重点了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重点了解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检查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了解落实整改责任情况和实际成效,切实发挥巡视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为“重要窗口”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3月29日至3月31日,各巡察指导督导组先后进驻。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巡察指导督导部署要求,各巡察指导督导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重点针对市县巡察工作现阶段存在的一些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紧扣政治巡察要求、紧扣主体责任落实、紧扣巡察监督质效、紧扣规范化建设、紧扣巡察机构自身建设开展指导督导,真正以落实中央巡视、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和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精神为契机,推动我省巡视巡察工作整体提升、迭代升级。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本次巡视杭州市、宁波市的对象和范围是现任及近五年调离或退休的省管“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巡视省直单位、产业集聚区的对象和范围是现任及近五年调离或退休的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巡视组受理上述干部的有关问题反映,以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视地方、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巡视期间,省委各巡视组设立专门的举报受理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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