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专列
当前位置:权威发布
【党纪政务处分】瑞安市安阳街道塘根村原村委会主任柴国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5-26 16:19:05

日前,瑞安市纪委市监委对安阳街道塘根村原村委会主任柴国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柴国华在管理村集体事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柴国华身为中共党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挪用资金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瑞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柴国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柴国华简历:

  柴国华,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浙江瑞安人,2008年5月参加工作,200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中文化程度。

  2008年5月至2020年11月,安阳街道塘根村村委会主任、塘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副社长(副董事长)。


CopyRight©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瑞安市监委) All Right Rese
浙ICP备2022011532号-1   浙公网安备 33038102330681号   技术支持:瑞安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网络科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