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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9-12-24 16:46:21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瑞安市第七中学原校长林正富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8年至2019年间,林正富收受该校教师竺某某、杨某某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合计价值人民币1.1余万元。此外,林正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林正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陶山镇前村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光进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吴光进多次收受原前村村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工程承包商所送的中华软壳香烟合计10条。此外,吴光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吴光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上望街道九二村村两委成员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8年间,九二村村支委委员潘贻炯、阮凤钗、潘春琴(另案处理),村委委员潘娒弟、潘光进、潘旺娒、潘申申等7人违规领取卫生费、误工补贴共计1.3万余元。2019年12月,潘贻炯、潘旺娒、阮凤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潘娒弟、潘光进、潘申申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4.潘岱街道谢岙村村两委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3月至2016年7月,时任谢岙村支部书记谢小宝、时任村委会主任黄福同(另案处理)、时任村报账员谢某某(非中共党员)等村两委成员,以工程验收、道路测绘等事由在锦湖街道某酒店吃请费用合计5万余元,并以道路石头驳坝、浇水泥路等工程建设材料费开支的名义予以冲账报销。2019年12月,谢小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问题中的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敬畏、不在乎,顶风违纪、带坏风气,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引以为戒,自警、自醒、自重, 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锤炼党性。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党必须长期坚守的铁规矩、硬杠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继续严抓严管、守土尽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节点”亦是“考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快查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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