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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纪发〔2018〕38号关于3起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8-12-07 15:39:41

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纪委,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市直属各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促进营商环境持续好转,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市场监管局莘塍所副主任科员陈万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和收受管理对象财物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间,陈万翀利用其负责日常巡查、处理职业打假人投诉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对象所送财物,价值合计人民币7.7万元;以女儿结婚的名义,宴请10名辖区企业负责人,并收受每人2000元礼金,共计2万元;与管理服务对象吴某某等人合伙从事营利性活动,并获得分红3万元。2018年7月,陈万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仙降街道安监所所长陈志勇向管理对象介绍业务和收受购物卡等问题。2017年,陈志勇与瑞安市呈祥企业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约定,仙降安监所为该中心介绍辖区企业安全台账等业务,该中心为仙降安监所解决临聘人员福利待遇问题。2017年至2018年间,该中心经陈志勇同意向安监所临聘人员发放福利共计12.84万元。此外,陈志勇还收受该中心所送6000元超市购物卡。2018年8月,陈志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3.市环保局陶山所工作人员张海哨违规向管理对象借款问题。2015年,张海哨利用职务便利向管理辖区的企业主、个体户借款合计17万元,用于个人资金周转,在2018年3月瑞安市纪委开展的党员干部违规向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借贷、搭股以及乱收费等问题专项整治中未如实报告有关情况,2018年5月偿还全部本金。2018年6月,张海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件,暴露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仍存在吃拿卡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介绍业务和借款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力度,对每一条涉及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快速核查、一查到底,对抓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既要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人员的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压实责任,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瑞安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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