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问题类别 | 违纪违规问题 | 处理情况 |
1 | 应时龙 | 桐浦镇 | 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城建办主任 |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 2016年至2018年间,瑞安某加工厂负责人叶某某、温州某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为与桐浦镇城建办负责人应时龙搞好关系,多次送给应时龙财物,合计软中华香烟18条、葡萄酒2箱、中石化加油卡2000元及茶叶1袋,应时龙均予以收受。2018年3、4月份,应时龙通过他人向陶山镇地税专管员打招呼,从而给瑞安市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减轻了税务处罚。事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某为了感谢应时龙,于2018年4月底送给其2袋普洱茶和价值3000元的大润发超市卡,应时龙予以收受。 | 严重警告 |
2 | 杨仲海 | 桐浦镇 | 消防工作管理站副站长 |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 2018年6月下旬,桐浦镇小垅村村民杨某某为了和杨仲海搞好关系,送给杨仲海3000元加油卡,杨仲海予以收受。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 | 留党察看一年,撤职 |
3 | 李锦普 | 住建局 | 物业管理科负责人 |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 2017年至2018年,为了和李锦普搞好关系,某甲银行瑞安支行行长金某分四次在李锦普的办公室内送给李锦普财物,合计购物券5000元、香海水产券3000元、人民币10000元及冬虫夏草、铁皮石斛等物;某乙银行瑞安支行业务部副主任包某某分两次到李锦普家中送给李锦普财物,合计新王朝酒店消费券10000元、葡萄酒2箱,李锦普均予以收受。2018年3月,为了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放工作上继续得到李锦普的关照,某丙银行瑞安玉海支行行长高某在瑞立大酒店宴请李锦普,餐费由该行支付。此外,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 | 留党察看一年,撤职 |
4 | 吴寿国 | 农林局 | 绿化造林科负责人 |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 2012年农历年底,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瑞安负责人陈某某为和时任原市平原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技术科科长吴寿国搞好关系,送给吴寿国价值3000元的大润发超市卡,吴寿国予以收受。 2018年3月,瑞安市某造林队负责人林某某为与市农林局绿化造林科(种苗管理科)主要负责人吴寿国搞好关系,送给吴寿国价值3000元的中石化加油卡,吴寿国予以收受。 | 记过 |
5 | 张海峰 | 税务局 | 飞云分局工作人员 |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 2016年农历年底至2017年4月期间,韩某某、陈某某等人为与时任原瑞安市国税局塘下分局工作人员张海峰搞好关系,多次送给张海峰财物,合计人民币现金15000元、软中华香烟10条,张海峰均予以收受。 2017年农历年底至2018年中秋期间,周某某、胡某某等人为与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飞云分局工作人员张海峰搞好关系,多次送给张海峰财物,合计人民币现金12000元、中石化加油卡、大润发超市卡34000元、软中华等各类香烟19条及茅台酒、红酒等物,张海峰均予以收受。 | 开除党籍 |
6 | 薛安 | 环保局 | 高楼环境管理所所长 |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 2017年5月和2017年9月,经陈茂华、陈茂棒等人商量决定,由陈茂棒代表瑞安市茂华沙石加工厂送给高楼环保所所长薛安10条软壳中华香烟和2000元大润发超市购物卡,薛安予以收受。 | 党内警告 |
7 | 陈茂棒 | 高楼镇 | 下龙村支部书记 | 党内警告 | ||
8 | 陈茂华 | 茂华沙石加工厂 | 原法定代表人 | 诫勉谈话 | ||
9 | 金晓钢 | 飞云中心小学 | 校长 |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 2017年8、9月的一天,飞云中心小学在编教师陈某某为了亲戚子女吴某某能顺利入读上埠校区,送了6条硬壳中华香烟,金晓钢予以收受。事后,吴某某顺利入读飞云中心小学上埠校区。 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李某某(系金晓钢邻居)为了亲戚子女范某某能顺利入读上埠校区,送了3000元大润发超市券,金晓钢予以收受。事后,范某某顺利入读飞云中心小学上埠校区。 | 党内警告 |
10 | 戈卫东 | 玉海街道 | 后垟村村委会主任 |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 借“三八”节名义用公款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500元 | 通报批评 |
13 | 谢晓峰 | 水利局 | 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 |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 2012年8月、2013年2月,某生态护岸工程承包人陈某某为感谢谢晓峰在该工程验收、日常监管等方面给予的帮助和支持,两次送给谢晓峰共计软壳中华香烟6条、大润发超市购物卡3000元,谢晓峰均予以收受。 2013年农历年底,时任某村委会主任邱某某为感谢谢晓峰在该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的帮助和支持,送给谢晓峰软壳中华香烟5条,谢晓峰予以收受。 2013年下半年,时任某村村委会主任邱某某为感谢谢晓峰在该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的帮助和支持,在新东海大酒店宴请谢晓峰,费用由邱某某支付。 | 留党察看一年 |
14 | 谢丙养 | 马屿镇 | 三甲村村委会主任 |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 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两人作为村主职干部在领取财政固定工资的情况下违规领取村会议误工补贴、值班误工补贴等各类工作补贴共计6次,合计领取补贴金额950元,违规领取的工作补贴经村支部书记许道兴和谢丙养本人签字审批。 | 党内警告 |
15 | 许道兴 | 三甲村党支部书记 | 党内警告 | |||
16 | 廖乾松 | 湖岭镇 | 朱垟村支部书记 | 违规公款吃喝 | 2015年至2016年期间,湖岭镇朱垟村集体收入合计37550元,应入账却未入账,时任朱垟村支部书记廖乾松、时任村委会主任廖小格、时任村监会主任廖洪锐等人决定将该笔资金用于村级各类费用,支出合计16497元,其中违规支出招待费2684元。2017年村级换届后,该笔资金的余额仍未存入村集体账户,时任朱垟村支部书记廖乾松、时任村委会主任廖苏流等人决定将余额用于村级各类费用,支出合计12153元。 | 严重警告 |
17 | 廖小格 | 朱垟村原村委会主任 | 党内警告 | |||
18 | 廖洪锐 | 朱垟村党支部委员 | 党内警告 | |||
19 | 林世斌 | 朱垟村村监会主任 | 对村账违规操作负有监督责任 | 通报批评 | ||
20 | 廖苏流 | 朱垟村村委会主任 | 2017年换届后,未将村集体收入存入集体账户,并将余额用于村级各类费用 | 通报批评 | ||
21 | 廖上旺 | 朱垟村报账员 | 2015年至2016年,朱垟村将村集体资金违规用于招待费支出,2017年换届后,未将村集体收入存入集体账户,并将余额用于村级各类费用 | 通报批评 | ||
53 | 颜才杰 | 仙降街道 | 安监所指导员 |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 2017年农历年底,颜才杰、赵云伟、林枫等3人收受某企业服务中心代表以年关将近购置年货名义赠送的大润发超市卡各3000元,蔡晓东在收受其以年关将近购置年货名义赠送的现金人民币3000元。 | 党内警告 |
54 | 蔡晓东 | 仙降街道 | 安监所安监员 | |||
55 | 林枫 | 仙降街道 | 安监所安监员 | |||
56 | 赵云伟 | 仙降街道 | 安监所安监员 | |||
57 | 陈直伦 | 塘下镇 | 副镇长 | 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 在政府采购期间通过要求中标人提供车辆的方式变相为塘下镇综合执法工作增配执法车 | 诫勉谈话 |
58 | 戈振华 | 玉海街道 | 后垟村支部书记 |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 借“三八”节名义用公款违规发放津补贴 | 通报批评 |
59 | 吴昌仁 | 马屿镇梅屿中学 | 校长 |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 吴昌仁在担任梅屿中学校长期间,对该校3名教师的请假手续未严格审核,使得学校未及时扣回多发的规定项目工资及各类津补贴。 后吴昌仁授意学校报账员追回请假教师朱某某、刘某请假期间的工作奖励、全员绩效奖合计45618元存入报账员个人银行账户,截至调查日,该笔款项已支付给浙江永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30000元用于违规发放学校指标外代课教师工资,剩余15618元未使用。 | 政务警告 |
60 | 游世栋 | 上望街道 | 东安村支部书记 | 其他 | 上望街道东安村村民陈某甲在该村有3间宅基地,均不符合自然产权土地登记条件。2016年年初,陈某甲的女儿陈某乙多次找时任该村村委会主任游世友,要求游世友在《用地权源证明》上提供虚假的村委会证明意见用于办理上述3间宅基地土地证,均被游世友拒绝。 后陈某乙找到该村支部书记游世栋,要求其出面就上述3间宅基地提供虚假证明一事向游世友打招呼,游世栋予以应承。后游世栋向游世友提议,让其在空白《用地权源证明》上盖上东安村村委会的印章,不予书写证明意见。游世友予以同意。 2016年3、4月,陈某乙在上望街道一家排档宴请游世栋、游世友等人,期间陈某乙让游世友为3间宅基地提供虚假证明意见。游世友根据游世栋提议,在空白的《用地权源证明》上盖了东安村村委会印章。后陈某乙伙同他人伪造了村委会意见、街道意见并提交市国土局成功申办了该3间宅基地土地证。 | 党内警告 |
61 | 游世友 | 上望街道 | 东安村村委会主任 | 党内警告 | ||
62 | 吴时胜 | 住建局 | 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 2016年上半年,上望街道东安村村民陈某甲以其父亲陈某乙的名义向瑞安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三间宅基地土地证。期间,陈某甲在其东安村家中交给吴时胜2万元用于疏通关系。后吴时胜来到市国土资源局经办人家中,希望在审核陈某乙办证申请一事上予以关照。后吴时胜送给经办人5000元超市购物券,吴时胜将剩余的15000元据为己有。 | 开除 |
64 | 丁毅 | 市二轻联社 | 行业指导科科长 | 其他 | 2015年至2016年,丁毅在担任瑞安市二轻工业联社行业指导科科长兼瑞安市轻工业联合会秘书长期间,先后两次参加下属单位瑞安市轻工业联合会组织的旅游,上述个人应分摊费用共计1960元均由瑞安市轻工业联合会承担。 | 党内警告 |
65 | 胡俊荣 | 市二轻联社 | 原党委书记 | 公款国内旅游 | 2013年3月经胡俊荣等人商议决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以三八妇女节名义前往武义旅游并在市手工业联社里报销费用,存在组织并参与公款旅游的问题。 | 诫勉谈话 |
66 | 虞名武 | 塘下镇 | 双桥村原村委委员 |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 2016年6月份,根据上级要求,塘下镇有关村居、社区均相应成立平安巡防队,积极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双桥村、前庄村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决定以“夜餐费”补助的形式,给予每位参与夜间平安巡防的队员,每次补助50元。双桥村村两委成员(包工干部)违规领取加班补贴费,合计10500元;前庄村村两委成员(包工干部),违规领取加班补贴费,合计5150元。 | 通报批评 |
67 | 徐海英 | 双桥村原村委委员 | 通报批评 | |||
68 | 虞臣星 | 双桥村原民兵连连长 | 通报批评 | |||
69 | 舒南京 | 双桥村原报账员 | 通报批评 | |||
70 | 周金钗 | 双桥村原计生员 | 通报批评 | |||
71 | 庄胜杰 | 前庄村原党支部书记 | 诫勉谈话 | |||
72 | 庄建 | 前庄村原村委会主任 | 诫勉谈话 | |||
73 | 庄志洪 | 前庄村原村监会主任 | 诫勉谈话 | |||
74 | 庄立义 | 塘下镇 | 前庄村原支委委员 |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 2016年6月份,根据上级要求,塘下镇有关村居、社区均相应成立平安巡防队,积极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双桥村、前庄村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决定以“夜餐费”补助的形式,给予每位参与夜间平安巡防的队员,每次补助50元。双桥村村两委成员(包工干部)违规领取加班补贴费,合计10500元;前庄村村两委成员(包工干部),违规领取加班补贴费,合计5150元。 | 通报批评 |
75 | 许如鑫 | 前庄村原支委委员 | 通报批评 | |||
76 | 庄建文 | 前庄村原村委委员 | 通报批评 | |||
77 | 庄松华 | 前庄村原村委委员 | 通报批评 | |||
78 | 林玲华 | 前庄村原村委委员 | 通报批评 | |||
79 | 庄成富 | 前庄村原报账员 | 通报批评 | |||
80 | 吴微微 | 前庄村原计生员 | 通报批评 | |||
81 | 庄文威 | 前庄村原支部书记 | 通报批评 | |||
82 | 陈晓东 | 罗凤办事处村账代理中心会计 | 通报批评 | |||
83 | 董莲华 | 罗凤办事处村账代理中心会计 | 通报批评 | |||
84 | 孙阿燕 | 罗凤办事处村账代理中心会计 | 通报批评 | |||
85 | 陈乃烨 | 曹村镇 | 碗窑村党支部书记 |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 2017年2月,碗窑村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会议时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每人100元,共计3600元。 | 通报批评 |
86 | 杨昌棋 | 碗窑村村委会主任 | 通报批评 | |||
87 | 陈哲蔡 | 碗窑村村监会主任 | 通报批评 | |||
88 | 陈乃茂 | 碗窑村报账员 | 通报批评 | |||
89 | 虞瑞川 | 曹村镇 | 许南村党支部书记 |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 2016年至2017年间,许南村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会议时,多次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共计20070元。 | 通报批评 |
90 | 孙耿彪 | 许南村村委会主任 | 通报批评 | |||
91 | 黄志庭 | 许南村村监会主任 | 通报批评 | |||
92 | 刘继昌 | 综合执法局 | 玉海中队队员 | 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 2018年1月5日中午,违规使用执法车办私事。 | 通报批评 |
93 | 周国强 | 仙降中心小学 | 校长 |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 周国强在2018年秋季学校招生工作期间,收到学生家属10条软中华香烟及一盒茶叶后未及时退还。 | 诫勉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