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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9-26 11:39:24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原瑞安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副局长张金豹、稽查局主任科员陈乃荣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4年至2017年间,张金豹收受瑞安市某娱乐公司股东所送的价值24000元财物。2017年,张金豹、陈乃荣分别收受瑞安某玻璃商行负责人胡某某所送的价值5000元超市卡,同时陈乃荣将胡某某让其转交给地税局其他工作人员的价值9000元超市卡占为己有。2018年9月,张金豹、陈乃荣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瑞安市市场监管局莘塍所工作人员洪流、黄世俊、贾建冬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加油卡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间,洪流、黄世俊、贾建冬分别收受两家鞋业公司股东所送的价值12000元加油卡。2018年9月,洪流、黄世俊、贾建冬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瑞安市马屿镇林业员郭高程、陈经秋、程月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收受加油卡等问题。2017年,郭高程、陈经秋、程月飞接受瑞安市某造林队负责人安排的旅游,其中郭高程、陈经秋均携带各自妻子同行,消费5000余元由该造林队负责人支付。此外,2018年,郭高程、陈经秋、程月飞分别收受该造林队负责人所送的价值1000元加油卡。2018年8月,郭高程、陈经秋、程月飞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瑞安市马屿镇潘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周锡青、原报账员林兴弟公款吃喝、购买香烟等问题。2009年至2013年间,周锡青、林兴弟等人在配合56省道指挥部工作及其他村级事务中,多次用公款吃喝、购买香烟,合计支出13万余元,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支出2万余元。此外,周锡青、林兴弟等人还存在违规用公款送礼等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8月,周锡青、林兴弟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这4起案例,涉及违规收送礼品消费卡、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违规公款吃喝等违纪行为,这些案例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宣传,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良好节日氛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切实转变过节风气。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四风”问题,密切关注其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节假日期间顶风违纪、触碰“红线”的行为,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办、精准发力。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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