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水平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4月2日,市纪委、市监委在市委党校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吴学权在培训开班仪式上作了动员讲话,指出当前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是形式所迫、履职所要、现实所需,希望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能够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认识和体会到学习对于工作能力提升的重要性,加强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他强调,要充分利用此次学习机会,学思践悟,在提高自身能力水平上下功夫,着重提高政治鉴别能力、政策运用能力、办信办案业务能力,使自身通过此次培训能够有所收获、有所进步、有所提高。
本次培训班为期3天,培训内容以纪检监察业务基本理论、基础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技能为主线,着重就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案管实务、案件证据搜集和固定、谈话突破和笔录制作等进行了详细讲解。此外还特邀了温州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吕心利讲解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专用文书写作相关内容,由温州大学瓯江法学系主任毛毅坚教授为全体学员详细讲解了最新出台的《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等法律知识,并在培训过程中发放《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等法律读本,辅助学员学习。
此次培训来自全市4个功能区,23个乡镇(街道)纪(工)委,20个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及委机关全体干部共计212人参训。参训对象范围广,课程内容丰富,针对性较强,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一次“充电之旅”。通过培训,进一步统一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为更好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