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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担当精神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莘塍街道党工委书记 谢钦巨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6-10-08 11: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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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塍街道党工委书记 谢钦巨

在建党95周年之际,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它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补齐了从严治党责任领域的“短板”,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问责条例,故名思意就是为了解决没有人负责的问题,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恶劣的,就要进行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仔细阅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中明确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6个方面失职失责的情形,清楚规定了7种问责方式,可以单独或合并使用。条例的出台,对我们党员干部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是在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此外,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条例中特别规定,实行终生问责,凡失职失责必追责,即使退休也将受到问责处理,“终生问责”四个字,像“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头顶,时刻告诫我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有权不可任性”。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终是为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如何将《问责条例》的精神贯彻落实到底,我认为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必须在责任担当上一抓到底。要真正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避免“行百里者半九十”,要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突出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落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三书两报告”制度。同时,将《问责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在中心组学习、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各村居党员活动日上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并在办公平台、远程教育、微信工作群中提供学习资料,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必须在破解问题上精准发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从严治党的根本目的不在于惩治,而在于锻造更廉洁、更能干的干部队伍,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基层单位一把手,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特别是在打造环境综合整治标杆、推进东新产城融合建设、完善社会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中,明确任务清单,以督查强化工作落实,引导干部加强履职,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确保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三、必须在严管队伍上动真碰硬。“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以问责抓好干部队伍管理监督。由街道纪工委、作风督导组、党群办分别牵头对机关效能建设、农村基层作风、村干部坐班等内容开展督查,重点关注村干部依规履职、村级财务管理、党员干部违章、信访等内容,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今年以来,立案6件,开除党籍2人,严重警告1人,警告1人。同时,积极开展村级组织换届“清风”行动,确定“清风”行动重点村6个,已完成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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