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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初心 增强责任担当———上望街道党工委书记 林权龙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6-09-29 15: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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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望街道党工委书记 林权龙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中央继印发实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又一重大举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又一道防线,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又一道政治红线。此次公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里主要理清了适用对象三个方面的责任,即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在反腐反贪的基础上,解决乱作为和不作为的官员对我们体制的伤害。它比反腐高了一级,把一些不完全算是腐败的,以往对其无可奈何的领域管了起来。通过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

如果说《中国共产党廉洁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党员要求进行自我行为规范和对违纪行为划定界限,那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就是释放出强烈的“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信号,充分表明党中央对于当前广大党员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

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上我们必须真自觉、真务实、真担当,切实让履责负责的意识强起来、让失责必问的压力传到位、让问责必严的“板子”落下去。强化传导力,做到履责必学。坚持学以明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注重示范学,街道班子带头学,全街道党员干部认真学,以上率下,形成示范引领。注重广泛学,组织广大村支部党员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习全覆盖、无盲区。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个案例胜过一打纲领,我们要坚定不移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充分用好问责这一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该负什么责、该如何负责、不负责承担什么后果,做到有责必担,失责必究,亮出问责利剑锋芒,释放法规制度的力量,唤醒责任意识,促进担当精神。

为此,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精神后,我们也在街道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例如今年新推出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制度,并组建上望街道基层党建业务指导组、作风效能建设巡查组、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组等三支队伍,对照各分管领导、各科室上报的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积极开展业务督查指导,有效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取得了良好成效。

归根到底,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问责,而是促进负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记“权力”更多是责任、是担当,绷紧责任的弦,践行自己的承诺,做好自己该做的事,真正做到从一而终、坚守初心、终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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