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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问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党员干部——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之感悟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6-08-09 10:32:51

6月28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这是继去年修改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是我们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之一。

作为一名街道纪工委书记,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首先自己必须要做到。对照准则、条例,党员干部应该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否则可能导致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腐败现象,也可能导致发生违纪违法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党员干部,针对不同层次的党员干部,我们采取不同措施:如村级党员干部,一是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发现苗头问题,开展谈心提醒教育活动,促使党员干部认真纠正,避免发生更大的问题;二是开展定期不定期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督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三是开展重点时间段执行情况督查工作,如三八节期间、七一期间、九九重阳佳节期间等等,有没有村集体组织妇女外出旅游,有没有组织党员外出党日活动,有没有组织老人集体外出考察活动,一旦发现即对他们进行政策宣传,及时制止,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如有一次塘头村组织村民代表到厦门活动,我们通知村主要干部谈话,后来活动费用3万多元由主要责任人负担。如街道内部党员干部和基层站所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行动,并经常性开展正风肃纪明查暗访行动,对于行动中发现有违反上下班纪律,违反请销假制度,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的党员干部,情节轻微者,开展谈心提醒教育活动,促使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轻至效能告诫、党纪处分重至判处刑罚等。执纪问责,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党员干部,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党员干部底线不可突破,红线不可跨越,时刻把党纪国法放在心上,让自己安全,更要让家人放心,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瑞安市南滨街道纪工委书记--何夏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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