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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整改目标(十八)
来源:瑞安日报 作者: 发表时间:2015-10-12 09:20:52

   市公安局

   ●对逃废债打击问题整改措施:

   一、动员部署,强化领导(8月14日至8月31日)。成立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警力组成工作专班,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集中整改,落实责任(9月1日至11月30日)。对正在核查阶段的每个案件,成立专案组,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到岗、到人,依法查处,限期突破,突出抓好打击逃废债典型案件处置。

   三、总结经验,及时宣传(12月1日至12月31日)。强化落实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查处的逃废债典型案例,以达到打击一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问题整改措施:

   一、坚持原则,严格执法。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实现政策指导与严格执法的有机统一,防止失之于宽;坚持什么违法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注重分析,区别对待,宽严有度,增强刑事打击、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对于常发的“盗抢”侵财犯罪、雇凶伤人等侵犯人身权利的恶性犯罪和严重影响民生、破坏经济发展的“食药环”、“六合彩”赌博、涉霸黑恶势力等犯罪,坚持从重从快打击。

   二、完善制度,规范执法。今年年底前在全市公安派出所建成案件管理中心,全面推行“领导值班坐堂”、执法管理“一日清”,以及“案件分级管理”制度,规范案件受理、登记和初查,避免有案不立、有证不查等执法不作为行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全面实行案件五级审核制度,层层把关保证严格规范执法;加强内部日常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发现应受理未受理、应处罚未处罚、量罚不当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格追责。

   三、分工配合,保障执法。明确责任,切实履责,对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和通报的线索,及时受理登记,不推诿、不拖拉;加强培训,服务执法,10月中旬前全面梳理有关“食药环”案件执法依据,为精确打击提供法律支撑;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完善与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日常工作联络、交流,实现信息互通,规范案件移送。对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力大、犯罪嫌疑人可能逃匿或毁灭证据的,提前介入,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确保案件及时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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