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和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日至4月28日,温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对瑞安市纪委监委开展提级巡察。2024年8月6日,温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向瑞安市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瑞安市纪委监委坚持将提级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整改落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最高的站位、最强的担当、最实的举措一抓到底,努力把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巩固好、拓展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瑞安市纪委监委坚决扛起提级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瑞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朱建芳同志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温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瑞安市纪委监委照单全收、严肃对待,及时部署整改工作。9月6日,召开提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巡察反馈问题,瑞安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主动对照和认领任务,作出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巡察反馈会后,瑞安市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了以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为组长,相关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察组反馈的4方面11个大类整改问题,瑞安市纪委监委持续细化任务、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完成时限,并定期开展巡察整改跟踪督查,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三是强化联动督导,狠抓整改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建立提级巡察整改定期协商制度,定期召开市委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汇报会,及时掌握各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指导督促,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坚持效果导向,对点上的问题立行立改、具体解决,对面上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推进,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提级巡察反馈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期间,对温州市委第四巡察组移交的2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2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期间,建立完善制度28项。
一、关于“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地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2024年4月份以来,市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做到应学尽学。用好用足各类学习平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
二是强化政治监督。2024年9月14日,瑞安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补充通知》,将“三个基层”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2024年以来,已组织监督检查6次。梳理形成《瑞安市党员干部容错免责暖心增劲二十条清单》,制定细化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容错免责清单3个。
二、关于“协助瑞安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召开中共瑞安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并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小组成员单位和人员。2024年9月6日,瑞安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预审会商机制的通知》,切实做好“四风”预审工作。收集归总“四风”案件查办经验,制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执纪要点》,提高“四风”案件查办质效。
二是全力推进清廉建设。将学校食堂管理作为提升清廉学校建设颗粒度的重要切口,出台《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监督团对16家学校和2家集体配餐单位开展明察暗访,推动问题整改4个。将全市141所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分成5个片区开展多维度、常态化、全覆盖监督评议。制定出台《瑞安市中小学食堂阳光饮食平台商品入库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加大学校食堂领域案件查办。
三是强化专项治理。督促市供销联社全力推进5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进“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在线竞价招租,推动成交497个标的,溢价增收4410万元。强化调研督导,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巡察组、第三方机构等单位到陶山镇花园底村、湖岭镇六科村开展实地走访,梳理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定《瑞安市村办企业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
三、关于“开展政治监督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监督。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补充通知》,开展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建议。定期梳理《监督项目进展情况表》,制定《瑞安市纪委监委“室组地企”片区协作实施办法》,将“三个基层”、三个“一号工程”等作为重点工作联动监督内容,及时跟进监督,选取4家企业,安排人员专门走访,并督促经信、科技、商务等部门人员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保障。同时,组建市乡两级督查专班,通过督导检查、约谈提醒等方式,开展督查23次,督查相关市职能部门3家,重点乡镇(街道)5家、协助整改问题6个,约谈相关责任人6人。
二是落实“关键少数”监督。根据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市领导通报分管单位存在的问题情况、提出履责建议。协助召开3次季度专题例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市领导与分管(联系)的部门、镇街“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细化制定4类《廉政谈话流程图》,市纪委班子成员对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新任职廉政谈话,强化对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案例通报会等形式,督促经开区出台《开展“以案促改”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照警示案例书写自查自纠报告。在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赴各重点场所开展节前正风肃纪行动,严查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指导经开区完善出台《中共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17份,主动介入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融资询价、工程招投标、政策处理等现场监督。配齐国企纪委书记,完善《瑞安市纪委监委“室组地企”片区协作实施办法》,把国企纪委纳入片区协作组。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保密工作和法治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常委会学习内容,及时传达意识形态领域各项文件精神。制发《中共瑞安市纪委全体会议工作报告审核制度》,把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列入审核内容,提高市纪委全体会议工作报告文稿质量。
二是落实保密工作。严格落实涉密人员离岗、离职管理工作流程,按照《温州市“四全”周期保密管理操作手册(修订版)》,对离职涉密人员管理台账及时进行更新。自提级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审批登记涉密信息输入输出271次,开展保密知识教育培训71人次,新签订在岗人员保密承诺6份。
三是落实法治建设。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出台的法治建设制度文本,对2021年7月出台的《瑞安市纪委监委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重新修订印发。新修订的合同管理办法对引用的法律依据等5处进行修改。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市纪委常委会分别于2024年4月、9月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学习。
五、关于“带头落实‘两个责任’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2023年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2024年举行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仪式,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分层分级开展谈心谈话工作。
二是严格录入网格化管理平台。2024年9月10日,召开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班子成员学习解读《瑞安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网格化管理平台情况简介》,熟悉平台操作。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级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抽查了150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报告材料。2024年1-9月,突击抽查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吃喝情况260人次。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印发《关于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在7月15日前共谈话136人。2024年9月10日,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级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举办月度共享课、派驻机构培训班、联络站站长培训班、巡察业务等培训会11次,推送上级纪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5人次。
六、关于“风险管控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合同审核机制。重新修订出台《瑞安市纪委监委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在第十条中明确规定本委对外签订合同应当具备条款违约责任、订立日期等八个条款。建立合同审核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合法性审查未通过的,不得签订合同。制度出台以来已经对2个合同进行审核。
二是规范政府采购。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对新到岗财务人员进行提醒,对违反政府采购制度的不予报销。
七、关于“‘四风’问题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制发文件。修订《市纪委监委文件制发管理办法》,明确拟稿、核稿、审签等7个方面规定,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加强统筹,并对便笺实行限额管理。
二是及时调整办公用房。对因人事变动等原因,造成办公用房使用超标的,按照“合理配置、节约集约”的标准,及时予以调整。
八、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瑞安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的实施方案》,组建派驻机构,整合人员力量,派驻组组均人员编制从5个增加到8个,印发驻点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等7个规范性文件。制定《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智慧纪检·数字赋能”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实行“1+N+X”工作模式,推动全员建模。
二是规范理论学习活动。2024年8月24日,市纪委常委会学习传达《2017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第一议题’与中心组的区别”等内容,准确把握有关学习要求,规范安排学习活动。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纳入纪委常委会,已规范组织开展相关学习18次。
三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纪委常委会会议记录,在会议记录中充分体现讨论过程、末位表态等,修订《市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九、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落实党建工作。2024年9月24日,召开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单,指导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共下发提示单9份,涉及74项内容,并组织专题党务知识培训。
十、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在科室周例会上,学习公务员职级晋升操作手册,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加温州市委组织部和瑞安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及综合考核业务等培训。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2024年7月份批次的职级晋升,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执行。将档案审核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归入其个人档案,其余的民主测评汇总表、公示表等纪实材料进行一批次一档保存。
十一、关于“助力巡察工作意识不强,纪巡联动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保障。针对巡前通报质量不高问题,8月27日收到《关于提供被巡察单位有关材料的函》,要求相关科室,按照规定时间高质量提供。
二是加强问题线索办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入研究,对巡察移交尚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摸、督办、反馈,对超期限的巡察问题线索加快处置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提醒一起、督促一起。
三是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制定瑞安市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流程表,对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参与巡察整改各环节的监督方式予以明确。开展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对巡察整改“六见”要求、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学习。2024年8月以来,共联合审核被巡察单位1086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退回修改219条,建议完善18条,对集中整改期被巡察单位开展走访督查6次。
下一步,瑞安市纪委监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政治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提级巡察整改反馈为契机,认真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坚决堵住制度漏洞,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一项制度机制”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放大整改效应。坚持把推进提级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上级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奋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走深走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65814107;邮政信箱:中共瑞安市纪委办公室(邮编3252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rasjwb @163.com。
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