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整改要求,市财政地税局“五步走”对全市列入2012-2014年度部门预算的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全面检查,旨在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监管,保证财政资金安全。
一是科室分工协作。由财政监督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财政业务管理科室密切配合开展检查。在准备阶段,由业务管理科室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31个专项资金项目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下达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交财政监督局汇总分析。
二是分段有序推进。组建以李建中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资金联合检查组,分批、分期对专项资金开展检查。于9月21日从涉农专项资金入手开展第一阶段检查工作,完成后将逐步对科技专项资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等开展检查。
三是明确检查内容。主要检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专项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具体包括:项目基本资料是否属实,有无虚假套取财政资金;是否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或挤占、挪用、截留资金;财务核算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会计凭证是否真实、合法、规范等。
四是采取多种手段。一方面通过采取查验账目、翻阅档案的方式,对会计账簿和相关项目验收资料等进行查阅,掌握资金使用是否存在违规情况;另一方面采取实地核实方式,对有关专项资金进行重点核实,实地了解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建设进度、标准和运行管护情况等,查看有关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
五是抓好整改落实。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财政监督局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并将检查资料抄送有关部门单位。对需要限期整改的部门,对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处罚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