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纪委,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市直属各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原市飞云江五桥工程建设指挥部6210工程遗留问题处理科科长纪达法失察失职问题。2014年至2016年间,纪达法在负责工程安置房物业管理期间,责任心缺失、失察失职,未发现原租户林某某擅自占用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致使国有房产租金流失达11万余元。2018年11月,纪达法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市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人员黄上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18年7月以来,黄上石带队值班期间多次违规操作,指使执勤协管员将违法车辆停放至不符合条件的铁炉停车场,并徇私舞弊私下将查获的违法车辆放行。2018年10月,黄上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林国胜、原副大队长张振双未履职尽责问题。2013年10月,林国胜、张振双在审核湖岭水利站提交的陈某某非法采砂案的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陈某某有非法采砂被行政处罚的前科,致使陈某某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而未被移送,继续从事非法采砂活动。2018年3月,张振双、林国胜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3起案例,有的失察失职,有的不作为乱作为,有的未履职尽责,都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纠正“四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主体责任,对照4个方面12类问题深入查摆,逐项加以整改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同时与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专项工作相结合,严查处、严执纪、严问责,形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瑞安市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