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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9-07 17:57:4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北麂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曾献阳低保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壳菜岙村村委会主任罗正金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至2018年间,罗正金在协助调查其朋友吕爱玉户低保条件过程中,明知吕爱玉户不符合条件仍以家庭开支大、生活困难为由予以特殊照顾,将该户继续作为低保户上报;曾献阳在审核发现吕爱玉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未及时取消其资格,致使该户违规领取低保金1万余元。2018年8月,曾献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罗正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莘塍街道便民中心主任兼民政救助员郑晓洁、民政救助员彭维胤未履行低保资格年审职责问题。彭维胤、郑晓洁在各自任职期间,未按规定对低保户蔡永国进行年审,导致蔡永国户在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于2008年至2018年间共违规领取低保金8万余元。2018年8月,彭维胤、郑晓洁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马屿镇敬老院院长林克叁骗取五保供养经费问题。2013年至2017年间,林克叁擅自将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人员和已死亡的五保人员列入经费发放名册,共骗取经费6万余元,用于支付该敬老院个别临时工作人员工资、五保对象纠纷处理等费用。2018年8月,林克叁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4.马屿镇石桥村报账员李明旺在办理村民低保手续时收受“好处费”、挪用村民医保费等问题。2016年,李明旺在为村民办理低保手续、残疾证等村务过程中,收受村民所送“好处费”共计7000余元;2017年,李明旺利用职务便利,将村民缴纳的个人自筹医疗保险费 8.3万元,用于偿还其子李某某的个人经营性贷款。2018年6月,李明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以上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有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有的失职失责、把关不严,有的虚报冒领、骗取挪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处理。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报强调,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扶贫工作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中存在的贪污挪用、优亲厚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为我市扶贫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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