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的部署安排,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近期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为严明“八条禁令”纪律要求,加强教育警示,进一步优化和改善我市营商环境,现将其中2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瑞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永义,党委委员、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尤志伟利用职权搭“干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2012年至2018年间,时任瑞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永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尤志伟分别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收受咿加咿KTV股东陈某某赠送的“干股”,事后申请退股并各自分得退股款12万元和20万元。期间,孙永义、尤志伟还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超市购物卡、油卡、电影卡、餐饮代金券等财物,金额分别计5万余元和10万余元。另外,孙永义还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妻子林某某向咿加咿KTV股东陈某某推销葡萄酒谋取利益,金额计2万余元。2018年3月22日,孙永义、尤志伟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瑞安市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谢晓峰利用职权违规搭股经商、违规借贷、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等问题。2013年,时任瑞安市水利局飞云水利站站长谢晓峰利用其对仙降街道西河生态护岸工程验收、日常监管的职务便利,出资4.5万元入股该工程承包商陈某某投资经营的铁炉村停车场,并于2014年至2017年每年获得分红1.6万元计6.4万元。2012年至2015年间,谢晓峰总共三次向陈某某借款6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借款均未支付利息。另外,谢晓峰还多次收受陈某某赠送的超市购物卡、中华香烟等礼品。2018年3月17日,谢晓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以上2起典型案例严重破坏我市营商环境,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市直各涉企部门单位的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关于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瑞委发〔2018〕8号)和《关于执行“八条禁令”纪律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瑞纪发〔2017〕33号)的贯彻执行,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手、不收敛的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抓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既要严肃处理违纪人员,又要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人员的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压实责任,切实优化我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