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瑞安市召开“清廉瑞安”建设动员会暨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
10月11日上午,瑞安市召开“清廉瑞安”建设动员会暨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动员全市上下共同参与“清廉瑞安”建设。温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宋志恒应邀到会作专题报告,瑞安市委书记陈胜峰在会上部署了“清廉瑞安”建设具体任务,吹响了“清廉瑞安”建设号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清廉浙江”要求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建超来瑞安调研时要求“瑞安先行做好‘清廉浙江’建设的瑞安文章”的指示精神,瑞安市第一时间启动谋划,积极探索“清廉浙江”建设的瑞安样本。在反复研讨论证、多次座谈交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近日,瑞安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清廉瑞安”建设的意见》。《意见》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线,提出把“清廉瑞安”建设融入政治、经济、党建、社会、文化各个方面,重点明确了“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商亲清、社会清和、文化清朗”的“六清”目标。
2017年9月,瑞安市纪委(监委)荣获“浙江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纪委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2013年至2016年,瑞安市委、市纪委连续四年分别被温州市评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中国纪检监察报》13次报道瑞安的反腐倡廉经验做法。2017年9月,瑞安市纪委(监委)荣获“浙江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是温州各县(市、区)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纪委、监委。
近年来,瑞安市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先后实施两轮内设机构改革,从事监督执纪问责的一线力量达82.1%,并大力推进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作为温州样板推广。此外,瑞安市还积极审慎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圆满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成功查办了温州市第一、第二例监察留置案件。
严惩腐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责主业,近5年来,市纪委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共立案1821件,其中科级60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07人,严肃查处人防、消防、广电、教育、农村合作银行等一批系统性腐败案件,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质量,均列全省各县(市、区)前列。特别是今年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期间,市纪委保持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1至8月份,立案56人,同比上升60%。
同时,瑞安市还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用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2015年,针对党员干部中“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率先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先后问责206名干部,先进经验被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杂志和《浙江日报》报道。2015年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察活动,并逐步向市直部门、国有企业、重点项目延伸,立案查处204人,打造了基层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现在,“清廉瑞安”建设的号角已经吹响,瑞安市还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清廉瑞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清廉瑞安”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合力推动“清廉瑞安”建设。
瑞安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瑞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意见》要求,用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好“清廉瑞安”建设,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月活动,举办一轮主题宣讲活动,搭建一批清廉宣传平台,征集一批清廉文化作品,打造一批清廉文化教育基地,塑造一批清廉瑞安形象,开展一次家风传承教育,组织一次廉政知识测试,全力打响“清廉瑞安”建设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