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2.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能密切联系群众,善于收集民情民意,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党风政风监督员”工作职责,熟悉本地区政治经济生活情况。
3.具有一定的政策、法规知识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无违纪、违法记录或其他不良表现、不良记录。
5.年龄在25-60岁之间,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工作,常年在瑞安市居住、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聘程序
2.审核审定。市纪委市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并经研究后决定选聘人员名单。
3.颁发聘书。对确定的选聘人员,颁发聘用证书和监督员证。聘期为3年,到期后视工作情况可续聘。本期新聘用证书和监督员证一旦启用,前期颁发的聘书和证件自行作废。
三、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可扫码下载报名申请表,联系电话:6581276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扫码下载报名表
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瑞安市监察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