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专题专栏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8-20 16:22:11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对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机制等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新的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提升依法决策和政务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必须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确保政府职权法定、依法履职。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机构职能法定化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作出部署。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设立机构、配置职能、明确权限和责任、规范运行程序,推动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定化。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匹配。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至关重要。要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要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范围,规范审查程序,强化审查责任,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应经过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不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导致规范性文件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要加强政府立法审查,防止部门利益和本位主义,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政务服务,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但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线上线下服务不协同、数据共享不充分、区域和城乡政务服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要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建立基本目录审核制度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规范审批服务,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规范网上办事服务,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广“免证办”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完善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平台建设统筹,提升数据共享能力。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健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促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要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

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对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行政裁量权基准是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行政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