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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安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1-07-13 16:31:5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1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1.统一思想,加强组织保障。市人民法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专题会议,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胡丕敢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按照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建章立制”的“六见”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2021年4月1日,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举措和下步努力方向。

2.明确责任,强化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起草了《中共瑞安市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整改期间,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同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自上而下传导压力,定期听取、督促整改进展情况,对部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查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标本兼治,确保正本清源。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统筹兼顾,与强化理论学习、提高党建水平、持续改进作风、整治顽瘴痼疾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认真反思,深刻剖析,坚决从主观上找原因、从机制上查漏洞,统筹推进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今年以来,累计制定审判管理、队伍管理等长效机制20余项,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果。

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16个问题,制定63条整改措施,已整改16个问题(59条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100%。针对性建章立制18项,其中制定制度17项,修订完善制度1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1.关于“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出台《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警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详细制定月度学习计划,截止6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开展集中学习8次,其中集体研讨6次,中心发言18人次。二是严格落实书记领学一刻钟制度。每次党组会之前开展学习,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为主要内容,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系统性、针对性。三是开展全员政治轮训。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载体,制定政治轮训计划,细化14条学习任务清单,分批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市政法队伍政治轮训,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前往话桑楼、档案馆、国旗教育馆等开展体验式教学451人次,进一步砥砺初心使命,筑牢政治忠诚。四是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载体,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实践活动,院领导带头对接辖区企业23家,开展送法入企等服务41次,助力化解企业难题20余个,撰写各类理论文章11篇,努力在掌握实情、破解难题上下功夫、求实效。

2.关于“‘办大案、办难案’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省高院《关于院庭长办案的规定》文件。修订《法官考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办案实绩评价体系。每月定期通报院庭长办案情况,督促院庭长带头办难案、大案,已累计发布通报5期。二是举办院领导观摩庭学习活动。强化对年轻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的办案指导,进一步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作用,精心挑选案件开展观摩庭活动,已陆续举办2期。三是优化退二线领导所在审判团队配置。增配两名司法雇员,并选派一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干警担任团队法官助理,担当好审判助手的角色,为退二线院领导多办案、办大案、办难案提供团队力量保障。四是落实“一把手”约谈提醒机制。定期向院长汇报领导干部办案指标完成情况,由院长对办案指标完成靠后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谈心提醒,督促及时调整办案节奏。今年以来累计提醒3人次。

3.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14次。二是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干警负分管理及考核办法》,今年以来院领导带队巡查10次,庭审规范抽查5次,节假日公务用车检查2次,发布巡查通报9篇,对轻微违规行为发出“微提醒”19次,负分管理25人次。三是严格落实谈心提醒制度。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五必谈”要求,以上率下带头宣讲,讲清形势、讲透政策、讲明“红利”,逐庭逐室逐人开展谈心谈话225人次,其中“一把手”对班子成员谈心提醒11人次,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对曾经受过处理、存在问题苗头的干警开展针对性谈话15人次。四是倒逼树牢“一岗双责”意识。依据问题情形、责任大小及产生的后果,重点追究监督缺位、领导不力责任,做到不枉不纵、不偏不废、罚当其责,真正倒逼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

4.关于“案件质量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四类案件”申报监管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关于完善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权的规定》,刊发关于加强“四类案件”监管的工作提示,对9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进行监督排查,“一把手”亲自批示督促各业务庭加强“四类案件”申报。今年已对100件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二是坚持质效指标数据月报制度。加强对全院质效数据的监测,每2个月定期召开全院质效分析会,常态化发布审管工作提示,督促各部门即查即纠,今年已累计发布通报5期,召开专题质效分析会2次。三是充分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严格执行市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操作规程和审委会工作规则,加强对复杂、疑难案件的指导作用,加大审判经验总结和推广力度。今年已召开审委会15次、专业法官会议70次。四是加强审判业务培训。准确适用民法典,在法律框架内充分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释法说理,切实提升服判息诉率。今年累计组织开展《民法典》主要修改内容概述与重点解读学习以及组织《民法典》司法解释专题培训4次。五是深入重点案件评查及发改案件评查。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重点案件评查895件,未发现明显问题。对二审、再审发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并对问题案件经办人进行严肃问责。六是加强延长审限管理。将延长审限审批权收归院长行使,强化干警审限意识。筛选2018年以来审执限超一年以上案件846件开展自查、评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故拖延办案问题,对发现1件存在拖延办案情形1件的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截至5月底,市人民法院超12个月案件仅剩1件,预计6月份可以清零。

5.关于“案件执行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案件查控、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手段,千方百计提高执行到位率,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今年1至5月份,累计发起点对点查控77763次,发起总对总案件数15591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849人次、限制消费2581人次,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8.86%,共执行到位金额5.25亿元,同比增加12.18%。二是加强执行队伍管理和业务培训。举办5期“执行·开讲了”专项业务培训,邀请业务精通的骨干执行员,围绕信息录入、搜查等内容为全体执行干警授课,提升队伍的综合办案水平。加强立审执破兼顾,持续借力“执转破”程序提速涉企执行案件办理,盘活闲置资产,力促“僵尸企业”腾笼换鸟。今年已移送破产案件22件,涉及执行案件总数78件,涉及执行标的额7399.62万元。三是开展打击拒执专项行动。积极与公安、检察、司法局等单位对接,出台关于健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自诉与公诉衔接机制的会议纪要,进一步提升对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打击合力。今年1至5月份共向公安移送拒执案件23件29人,提起刑事自诉2件2人,已判决9件9人,促使执结案件9件,执行到位标的243.22万余元。四是强化终本案件“回头看”工作。加强对终本案件管理,及时对执行指挥平台中发起的终本案件统查有财产情况予以核实,对申请恢复查控、恢复惩戒措施案件进行登记立案,今年以来累计登记事项恢复1408件,对933件发现财产线索的“终本”案件予以核查清理。五是畅通执行信息反馈渠道。深化执行公开,严格落实“有访必接”“有诉必应”工作机制,对移动微法院的留言做到在24小时内回复,同时研究制定回复内容模板,提升回复工作实效。通过在立案窗口放置执行员联络卡、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全体执行员联络方式等途径,保障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不中断。通过钉钉任务管家建立来电来访回复机制,以条目式管理倒逼经办人做到有访必复,今年以来已累计发起74个钉钉任务,完成55件。

6.关于“党组对干警关爱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诉源治理。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作为主要解纷模式,充分用好诉前调解、小额诉讼、速裁等程序,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诉前有效化解,缓解案多人少矛盾。1至5月份司法确认收案1011件,同比增长223%;诉前纠纷化解率47.29%,同比上升27.39%;简案速裁4961件,同比上升49.7%。二是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案件集中送达组,缓解业务部门工作压力,提升审判效率。送达组11人于2021年初入驻立案庭,设立后,截至5月底已完成送达案件3792件,经做工作撤诉185件,促成调解50件,审理期限得到较大幅度的缩短。1至5月份,全院平均审理天数48.94天,同比缩短15.26天。三是严格落实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积极发挥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作用,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警澄清正名。市人民法院自2018年修订出台《依法保障干警合法权益实施办法》以来,累计为2名遭受不实举报影响干警澄清正名,恢复名誉,并向一位长期缠诉缠访人员所在单位抄送文件。四是深化慰问、家访机制。对生活困难、生病住院等干警及时走访慰问,发挥组织关怀,今年累计走访慰问20余人次。依托助廉保安·互联共创工作机制,全院16个支部通过家庭走访、家属助廉座谈、制发廉政家书等方式,向干警家属了解干警思想动态,携手干警家属共同营造和谐清廉家庭氛围。五是建立政工信箱。在法院内网设立“向组织说说心里话”信箱,拓宽院领导与干警交流沟通渠道。六是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支持,努力提高司法雇员工资待遇,进一步稳定司法雇员队伍,现根据市编办要求,正在着手研究制定司法雇员等级管理方案。七是关爱干警身心健康。组织开展唱红歌、篮球赛、知识竞赛、廉政书画、登山等有益干警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10余次,每天推行定时工间操,制定《机关值班工作制度(试行)》,加强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并积极落实好干警值班补休、疗养、年休等制度,进一步放松干警身心,疏解办案压力。

7.关于“案款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案款利息清理和账户管理。完成对三个法庭的调账及银行账户销户相关工作,实现资金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相关规定,每季度对账户余留案款利息进行清理上缴,截至2021年3月的案款利息收入均已上缴财政(二季度案款利息等待银行结算后上缴财政)。加强日常案款核对工作,由案款财务负责每日案款2.0系统流水对账,每月进行整体对账。二是规范手续费支出流程。加强与瑞安农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瑞安支行沟通协商,对绝大部分的手续费实现减免,对剩余无法减免的手续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刷公务卡先行垫付,再凭借银行回单进行报销,确保严格落实财务收支两条线制度。三是强化队伍学习教育。组织各庭科室负责人、内勤及财务工作人员参加财经纪律及内控制度培训会,邀请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授课,增长干警财经知识,增强财经风险意识,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四是开展司法行政领域问题专项检查。由纪检监察组牵头,围绕基建、采购、信息化、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为期两个月专项检查,确保检查无死角、全覆盖,并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五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出台《全院岗位职责清单》,实现定岗定人定责覆盖100%,着力解决岗位间权责不清、边界不明问题,促进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效运行。完成对“现金”岗位临聘人员的清理,对支票、印鉴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启用电子票据,通过财政非税系统对所有票据的领用、使用、核销进行全程留痕、实时监管,确保票据信息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8.关于“公款竞争性存放没有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人员廉政警示教育。经常性开展谈心提醒,帮助筑牢防腐拒变意识。全面开展财务岗位人员家访、集体廉政谈话等活动,动员家属共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管。二是严格落实公款竞争性存放。结合每月案款进出帐情况及案款清理进展,对诉讼费、案款账户余额公款存放数额进行深入研判,合理设定公款存放标段,定期存放,既保证账户余额满足日常退支周转,又最大限度实现银行余额应存尽存。5月份已完成公款竞争性存放单位招投标工作。

9.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本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会前酝酿准备、会中集体决策、会后督促执行等环节,并将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结合院领导带队司法巡查工作,先后2次对法庭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对相关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违规问题。三是加强重点人员谈心提醒。对2017年11月以来财务支票和印鉴管理不规范的4名责任人员以及庭室负责人再次进行谈心提醒,组织开展个人问题全面自查梳理,进一步督促加强财务管理。

10.关于“党组织名称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即知即改,现已严格规范使用党组织名称,避免简称和全称混合使用。二是规范党组织名称和印章使用。根据巡察整改意见,对照印章不规范问题组织全面自查,对9个支部印章重新进行雕刻并启用,现已整改到位。

11.关于“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问题全面排查。对照巡察发现问题,对全院各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刑庭支部书记进行提醒教育,经与市直机关工委了解,已于6月初提前完成换届选举。二是加强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出台《2021年瑞安市人民法院党建工作要点》和《迎接建党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64条党建工作行事历,针对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常态化制发党建工作提醒4期,进一步规范党员大会、支委会等相关会议流程。三是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每季度定期开展政治督察,重点抽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台账、党史理论学习、换届选举工作开展等情况,强化全程纪实、程序留痕、责任可溯,现已完成第一季度政治督察。

12.关于“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倒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与市直机关工委沟通联系,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由干警补充填写正式入党志愿书。派员参与党建业务检查工作,着力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二是加强与各党支部沟通联系。机关党委指定专人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每季度开展党建台账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党支部在党员发展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争做新时代浙江组工人”主题实践活动。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巡察问题整改、推进重点工作等活动,精心制定实施方案,丰富开展各类活动,教育引导组工干部提高政治能力,坚守公道正派,增强工作本领,提升服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瑞安市直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组织全体政工干部对相关文件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各个环节,推动干部队伍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把关,今年累计对7名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竞升人员开展廉政考核,重点加强对干部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廉政纪律等方面的考察,防止“带病提拔”。四是严格执行人事任免工作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中层干部调配方案预审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与市委组织部、上级法院人事部门沟通联系,规范干部任用各个环节,确保把德才兼备人员选拔上来。

14.关于“内部管理失之于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政治理论学习。深化党史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在百年党史解读中领悟担当作为意识,为领导干部想管、敢管、善管夯实思想根基。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全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班,严格落实院领导、支部书记与干警定期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意识。二是加强队伍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院领导带队司法巡查,严格执行《干警负分管理及考核办法》,对轻微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成立内部司法监督小组,每月上报各部门工作动态,实时掌握部门廉政风险点变化、干警苗头性与倾向性问题、干警个人重大事项变化等内容,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三是严格落实谈心提醒制度。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宣讲,讲清形势、讲透政策、讲明“红利”,逐庭逐室逐人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多层次、全方位了解干警思想动态,指出工作中的不足,切实提高内部管理的针对性。四是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切实改变以往“一案双查”问责以谈心提醒为主的工作方式,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严格根据责任大小进行追责问责。

15.关于“信访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畅通信、访、网、电等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7项清单内容,公布举报邮箱、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累计收到群众反映问题14件,办结11件。先后召开两次座谈会、多次走访律所、人大代表,征集梳理意见建议88个,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开展顽瘴痼疾问题全面自查。出台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围绕顽瘴痼疾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先后组织3轮个人自查事项填报,实现在职在编干警全员覆盖,填报问题率达100%。三是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对接市教育整顿办交办的19起问题线索件进行办理,核查办结16件(查实1件,失实15件),对一名核查属实干警给予提醒谈话处理。筛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销号清单12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由包案领导亲自抓检查落实,亲自抓问题解决,累计化解结案11件。

16.关于“违纪问题处理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发动。以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载体,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举办家庭助廉活动等方式,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压力传递到位,引导干警卸下包袱,累计4名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温州中院“三个一律”。坚持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零袒护”,对4名主动说明问题进行核实,根据“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要求给予相应处理,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第二种形态”处理1人,累计清缴违规所得379550元。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考核排名在末三位且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部门,取消集体的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整改落实,全面巩固巡察整改工作实效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人民法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统筹推进当前队伍教育整顿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法院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1.坚持党建引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的理念,把握管党治党的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2.坚持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对照反馈意见,抓好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结合当前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和总结提升工作,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将解决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建立专项检查常态化机制,紧盯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存在廉政风险点,促进全体党员干部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提高效率。

3.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整改长效。对已基本完成的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即改。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充分发挥震慑作用,立足长远,常抓不懈、切实巩固整改成效,推动整改常态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65813785;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隆山东路551号;联系邮箱:rafysfjd@163.com。

 

中共瑞安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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