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及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
3、负责检查并处理市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市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当事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乡镇、派驻纪检监察组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政府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检查工作的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研。
7、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和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负责变更或撤销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8、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考察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4212.99万元。
(二)关于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收入预算421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87.84万元,占 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 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 0%。
(三)关于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支出预算4212.9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7.9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38万元、住房改革支出296.0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11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67.94元,项目支出630.05万元。
(四)关于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收入预算421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12.9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7.9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38万元、住房改革支出296.03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12.9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4447.08万元减少234.09万元,主要是考绩奖等未纳入年初的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7.95万元,占75.6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2万元,占5.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63万元,占9.70%;卫生健康支出108.38万元,占2.57%;住房改革支出296.03万元,占7.0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666.49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8.05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包括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办案业务、清廉瑞安建设等。
(3)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60万主要用于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103.41万主要用于除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2万元主要用于廉政宣传教育的支出。
(8)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4.4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工资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8.07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6.15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机关养老事业保险和。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医疗费。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医疗费。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8.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90.03万元,用于行政及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82.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7.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0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长的原因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11.76%,主要用于接待瑞安市区域外相关单位的工作对接,增加原因是考察接待的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5万,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83%。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 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6.5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减少的原因是缩减车辆方面的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467.9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4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5.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5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含特种执法执勤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中共瑞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当年预算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0.0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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