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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三重一大”事项 强化派驻监督效果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0-07-27 09:23:16

“你们局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必须上会讨论,必须通知我组参会。”如何促使受监督单位改变惯性思维,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第一职责,以“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作为切入点,准确把握每个事项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精准化监督。

据了解,派驻机构改革至今,该组共参加各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113次,监督“三重一大”事项318项;在监督过程中立案4起,警告处分4人,组织处理15人。

事前强化报备审查。该组要求被监督单位须提前一天将“三重一大”事项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通知该组参会,并提交相关材料报备,如政策依据等资料。收到材料后,该组及时进行情况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并由组长(或副组长)参加该单位党委(党组)会议。日前,该组在审核各驻在单位2020年拟职级晋升人员名单过程中发现,1名同志尚在违纪影响期内,1名同志正在接受党内立案审查,该组分别向驻在单位提出查核意见。

事中强化程序把关。会议上,重点查看是否严格执行瑞安市纪委市监委关于《派驻(出)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暂行办法》、决策全过程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主要领导是否实行末位表态等内容,必要时现场提出监督建议。

事后强化督查问效。该组立足监督职能,着重筛选廉政风险点较大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督查, 截至目前,已开展18项专项工作督查。如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兑现工作的监管中,针对发现的两家企业涉嫌造假申报补助问题,该组要求取消该两家企业2019年共计19万元的申请补助资金,并列入征信“黑名单”和三年内取消该项补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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